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我校保卫处于4月15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东侧广场开展庆祝“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是公民和组织的法定义务等内容进行了宣传。通过此次宣传,广大师生对相关规定的认知有了很大提升。
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人人参与,人人负责,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来源:保卫处 大学生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徐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