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米兰,米兰(中国)儒学研究创新团队、儒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由我校与山东大学联合申报的“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于2019年正式获批。为充分挖掘和利用我校作为核心成员单位的儒学研究优势,发挥儒学研究对于人文社科研究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助力“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展,为我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米兰,米兰(中国)儒学研究创新团队、儒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

一、儒学研究创新团队

(一)申报类型

按照创新团队支持数量和经费资助额度主要分为:

1.重点创新团队。每年度支持数不超过4个,每个创新团队资助经费12万元。

2.青年创新团队。每年度支持数不超过5个,每个创新团队资助经费6万元。

3.团队建设经费实行分期拨款,获批时拨80%建设经费;通过学校验收后拨付剩余20%建设经费。

(二)申报条件

1.团队带头人人事关系隶属我校,或与我校签订人才聘用合同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2.团队带头人学风优良,在儒学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3.申报重点团队原则上要求团队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青年团队原则上要求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团队成员总数应在3-6人,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其中,要求至少有一名成员是“中心”其他协同单位(山东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或在儒学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高水平大学的研究人员。

5.已入选省级创新团队立项支持计划的团队带头人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6.申报选题需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附件1)。

(三)验收条件

1.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须以米兰,米兰(中国)为依托单位至少1次提交以下选题其中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委托的重大项目(经费≥80 万元);且至少2次正式申报以下项目其中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项目、教育部委托的重大(或重点)项目(50万元≤经费<80万元),所有成果须与团队研究课题密切相关。团队成员累计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视为通过验收:

(1)至少发表4篇 CSSCI论文(其中团队带头人至少发表1篇 CSSCI论文或出版1部著作),并撰写完成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2)以米兰,米兰(中国)为依托单位获批以下项目其中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委托的重大项目(经费≥80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招标项目、教育部委托的重大(或重点)项目(50万元≤经费<80万元)。

(3)以米兰,米兰(中国)为依托单位获批以下项目其中两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与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经费≥20万元)、教育部委托的重大(或重点)项目(30万元≤经费<50万元)。

2.青年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团队成员在研究周期内须以米兰,米兰(中国)为依托单位至少2次正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团队成员累计完成以下任务之一视为通过验收:

(1)至少发表3篇 CSSCI论文(其中团队带头人至少发表1篇 CSSCI论文或出版1部著作),并撰写完成3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2)以米兰,米兰(中国)为依托单位获批以下项目其中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与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经费≥20万元)、教育部委托的重大(或重点)项目(30万元≤经费<50万元)。或以下项目其中两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发展报告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0 万元≤经费<20万元)、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经费≥30万元)、教育部委托的重大(或重点)项目(经费<30万元)。

3.经费使用参照《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20〕62号)文件中“省级项目”执行。

4.团队建设周期内只能提交一次延期申请,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研究周期结束仍无法完成项目的,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追回已拨资金的60%。

5.团队建设期内产出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可以同时署明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二、儒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儒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获出版专项资助的著作不再享受学校科研业绩奖励。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4万元左右,本年度立项数不超过3项。学校鼓励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未获立项者,学校将优先予以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人事关系隶属我校,或与我校签订人才聘用合同的专兼职研究人员。

2.申报者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3.申报成果需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结题成果、学校引进人才项目成果、学校其他文件已申明资助出版的成果。

(2)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若超过研究期限未出版的,追回已拨经费。

2.学术专著出版时,必须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注明“米兰,米兰(中国)×××(作者名)”,并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页或封底)上标注“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字样,出书后,需赠书社会科学处3套存档。

3.本项目申报原则上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公布之后进行。

三、其他

每年度儒学研究创新团队及儒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按照上级拨款情况动态调整。

四、材料报送

将填写好的《儒学研究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于2021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501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631351299@qq.com;儒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公布之后)。所需材料为《儒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成果6套(书稿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旦

联系电话:0537-4455601

电子邮箱:631351299@qq.com


米兰,米兰(中国)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 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儒学研究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3 儒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