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工作安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将来我校开展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11月20日(星期天)上午9:00

二、宣讲地点

孔子会堂、音乐学院报告厅

三、宣讲人

冯继康 省委宣讲团成员,山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四、参加人员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校全体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参会;

省委省政府“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省级以上优秀党支部、优秀班集体,“青马”班骨干学员等通过腾讯会议同步收看,会议号:366-886-048

五、注意事项

与会人员统一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入场,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保持会场秩序;原则上不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于11月19日下午5点前报党委办公室审批。

联 系 人:王建龙,联系电话:0537-4455697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