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与山东省高校师生“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山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师生“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米兰,米兰(中国)“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民阅读,举办“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通过阅读答题、风采展示、征文评比等方式,引导全校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书香浸润中不断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主题

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指导,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承办。承办单位成立组委会负责具体事务。

校级初赛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活动分设“书香山东·掌上答题”“书香山东·阅读风采”“书香山东·读书征文”三个子项目。

(一)“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举办“书香山东·掌上答题”阅读大赛。面向全校师生公布本年度阅读书目,推出线上阅读平台。各单位组织师生有计划地开展阅读并在平台参与阅读打卡和答题获得积分,组委会根据积分排名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

(二)“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举办“书香山东·阅读风采”短视频大赛,分集体阅读风采展示和个人好书推荐两个类别。集体阅读风采展示由各单位制作短视频,展示本单位师生阅读风貌、书香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个人好书推荐由师生制作短视,展示自己推荐书籍的内容及原因。

本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组织校级初赛,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三)“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开展“书香山东·读书征文”评选活动。各单位在充分开展阅读活动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师生撰写读书心得,征集作品,通过校级初评,择优报组委会参加省级终评。

六、活动阶段及时间

活动于4月中下旬启动,10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下发活动通知,开展动员活动。“世界图书日”前夕,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启动全省高校师生“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开展动员活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委会通过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卫视频道、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学习强国、IPTV等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校级初赛(初评)阶段(6月—8月)。

党委宣传部组织校级初赛(初评),推选优秀作品。各单位组织师生参与“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举办校级“书香山东·阅读风采”短视频大赛初赛,组织“书香山东·读书征文”初评,推选优秀作品报组委会。

(三)省级决赛(终评)阶段(9月—10月)。

组委会统计各高校“书香山东·掌上答题”积分并排名,举办“书香山东·阅读风采”短视频大赛省级决赛,组织“书香山东·读书征文”省级终评,获奖结果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公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卫视频道、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学习强国、IPTV平台宣传展示。

七、奖项设置

(一)“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设集体和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二)“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根据本次活动中各校组织及获奖情况设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有效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周密组织,提高师生参与率,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

(二)认真审核推荐资料,确保推荐资料真实准确。因资料虚假或推荐信息错误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推荐单位承担。

(三)活动主办单位享有对短视频、征文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网络传播等权益。学校、选手(作者)拥有署名权。

(四)各推荐单位不得以活动名义向参与选手(作者)收取费用、推销产品。

九、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江滔  秦淑文

联系电话:0537-4456351


附件:

1.“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执行方案

2.“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执行方案

3.“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执行方案

4.“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山东省高校师生阅读活动“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作品汇总表

5.“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山东省高校师生阅读活动“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作品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1日